一、功能效果
网站通过了工信部备案后勾选【工信部备案号】自动把icp备案信息放到网站底部。
二、功能说明
【注意】需要网站一级域名在企业中心备案成功
三、设置教程
1. 功能入口
网站绑定已在企业中心备案成功的一级域名,进入电脑网站设计页面。点击【样式-底部】,勾选【工信部备案号】,勾选后会在网站底部自动显示备案号。
2. 功能无法勾选解决方案
以下情况会导致功能勾选框为灰色无法勾选。
情况1:在外部购买的域名且在外部备案;
情况2:在企业中心购买域名在外部备案;
其他情况:未绑定域名、绑定的非一级域名。
解决方案:添加文本或图文展示模块展示备案号
具体操作教程可点击查看:如何将工信部备案号放到网站底部(详细版)
3. 温馨提示(ICP备案自查项)
① 检查网站首页底部悬挂的备案号是否正确
② 请注意悬挂的备案号格式要求如下:
广东省:只需主体备案号,如“粤ICP备***号”
其他省份: 网站备案号,务必是域名对应的ICP备**号-1/-2/-3
例如北京网站,对应"京ICP备***号-1"
③ 是否已设置链接到最新的工信部网址:https://beian.miit.gov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