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要通知
据工信部通知,ICP备案整改工作正稳步推进中,网站需达到以下要求,否则备案号将会被撤销:
① 已通过备案的网站必须可以正常访问;
② 网站首页底部需悬挂正确的备案号;
③ 底部悬挂备案号需要超链接到工信部的正确网址(工信部网址链接已更新:https://beian.miit.gov.cn)。
针对本次整改工作,我司建站已调用接口,对大部分网站进行自动化整改,但仍有少数网站因特殊原因未能被覆盖。
为了网站的正常运作,请各位网站管理员及时开展自查,若发现备案相关设置有误,请自行整改。
ICP备案自查项目
1、网站是否可以正常访问,域名是否过期
2、检查网站首页底部悬挂的备案号是否正确
请注意悬挂的备案号格式要求如下:
① 广东省:只需主体备案号,如“粤ICP备***号”
② 其他省份: 网站备案号,务必是域名对应的ICP备**号-1/-2/-3
例如北京网站,对应"京ICP备***号-1"
3、是否已设置链接到最新的工信部网址 https://beian.miit.gov.cn
请各位网站管理员抓紧时间自查,避免被核查以后注销备案。